按照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按照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标准》,组织大数据管理与应用、国际经济与贸易2个专业完成自查工作,现对自查材料(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期:2025年10月27日—2025年10月30日。
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(单位反映情况的,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;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姓名)向教务处反映。
联系人及电话:王晨 02963609541。
附件:
附件1-1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检查数据表
附件1-2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
附件2-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检查数据表
附件2-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
教务处
2025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