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何宇晨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
发布于: 2025-03-13 08:56 编辑:

  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西安工商学院高职(专科)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院教发[2022]14号)相关规定,经西安工商学院校务会研究,决定给予何宇晨同学退学处理。现予以公示,具体信息如下:

 

学号

姓名

性别

专业名称

二级学院名称

层次

入学年份

退学处理依据

Z23020306

何宇晨

大数据与财务管理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2023

1.开学两周内未报到注册,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同学;

2.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离校,连续两周或一学期累计一个月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

  如有异议者,请于2025年4月3日下午17:00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。

  公示时间: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3日

  联系人:杨志红

  联系电话:029-63609541

  邮箱:1131237864@qq.com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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