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
教务发【2021】63号
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检验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水平,充分发掘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优秀成果,切实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质量,经研究决定评选2021年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及优秀指导教师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:
1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;
2.坚持标准,宁缺勿滥的原则。
二、评选条件与要求:
(一)2021年个人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选条件
1.必须为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自行完成,大学生学术不端检测文字复制比应低于20%,毕业论文答辩成绩须达到“优秀”,即百分制成绩为90分以上(含90分);
2.选题科学,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;
3.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;
4.具有一定的创新性,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,或具有一定的实用(参考)价值。
(二)2021年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条件
1.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热爱本科教育事业,熟悉国家有关本科教学的政策和法规;
2.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科教学计划及指导工作,能积极协助学院做好本科生的教育工作;
3.优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设计(论文)必须符合一人一个题目的要求且选题科学合理,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价值;
4.作为第一指导教师至少已指导两届毕业生;
5.优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中至少有一位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为优秀;所有学生成绩优良率达80%以上,且无未通过学生。
6.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档案资料和纸质的指导档案资料齐全,资料不全者实行一票否决。
三、评选规则:
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及指导教师进行评选,按各专业毕业生总数3%的比例确定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数量,共计46篇;优秀指导教师共计10个名额。2021年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及优秀指导教师名额分配如下:
序号 |
教学单位 |
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 |
优秀指导教师 |
1 |
信息与工程学院 |
25篇 |
5人 |
2 |
商学院 |
12篇 |
3人 |
3 |
设计与创意学院 |
4篇 |
1人 |
4 |
通识教育学院 |
5篇 |
1人 |
合计 |
46篇 |
10人 |
四、材料提交:
(一)各教学单位对评选出的个人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提交如下材料:
1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统计表,见附件1。
2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电子稿(PDF及Word两个版本,严格按照我院毕业设计(论文)标准格式,从“封面”至“致谢”的完整内容),文件名称以学号+姓名命名,如:B16010101+张三。
(二)各教学单位对评选出的优秀指导教师提交如下材料: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和优秀教师推荐表,见附件2、见附件3。
五、时间要求:
1、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统计表交至行政楼219室。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电子档发至18665177@qq.com。
2、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和优秀教师推荐表纸质的交至行政楼219室,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和本科比业设计(论文)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表电子档发至18665177@qq.com。
附件1: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统计表
附件2: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
附件3: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
教务处
2021年5月31日
附件1: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统计表 附件2: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 附件3: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