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西安工商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院教发[2021] 60号)相关规定,经西安工商学院校务委员会2023年6月30日会议审议,决定给予闫方、向志远两名同学退学处理。现将该两名学生基本信息和退学原因公示如下。
学号 |
姓名 |
性别 |
专业名称 |
二级学院名称 |
层次 |
入学年份 |
退学处理依据 |
BZ20021708 |
闫方 |
男 |
财务管理 |
商学院 |
专升本 |
2022 |
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离校,连续两周或一学期累计一个月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 |
BZ20021803 |
向志远 |
男 |
财务管理 |
商学院 |
专升本 |
2022 |
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离校,连续两周或一学期累计一个月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。 |
如有异议者,请于2023年7月28日下午17:00前向学校教务处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3年7月9日至7月28日
联 系 人:周杨朋
联系电话:029-636095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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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工商学院
2023年7月9日